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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林业局2021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yuanlingxianrenminqunzhongshizhengfumenhuzhanxiaochengxu dzmode.com fabuleshiguang:2023-06-26 09:34🅷

沅陵县农林局202半年度专项整治费用支出 绩效考核自评通知单

根据县财政局沅财绩函〔2022〕109号《沅陵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2021年度部门专项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专项支出的评价重点是规范管理促发展,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绩效。经相关业务股室全面综合评价,我局2021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 98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沅陵县林业局为正科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情况:编制数230人,在职 176人,退休119 人。

2、项目的实施依据

森林生态效益项目实施依据湘财预〔2020〕330号、森林资源培育项目实施依据湘财预〔2020〕330号、森林资源管理项目实施依据湘财预〔2020〕330号、其他生态保护项目实施依据湘财预〔2020〕325号、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项目实施依据沅陵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六期、动植物保护项目实施依据沅陵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六期、其他林业和草原项目实施依据湘财预〔2020〕335号、林区公路建设项目实施依据湘交计统[2019]239号。

3、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森林生态效益项目属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用于对我县21个乡镇(含2个便民服务中心)及三个林场的国家级公益林面积187.7537万亩和省级公益林面积35.2711万亩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森林资源培育项目属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用于对我县21个乡镇(含2个便民服务中心)及二个林场的造林补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封山育林等。

森林资源管理项目属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用于对我县21个乡镇(含2个便民服务中心)及二个林场的天然商品林面积254.1695万亩(其中国有天然商品林面积0.4495万亩、非国有天然商品林面积253.72万亩)的管护补助。

其他生态保护项目属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用于对我县94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员管护工资。

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项目属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用于凤凰山森林公园设施设备维护、寺庙维护、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动植物保护项目属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用于全县松材线虫的防治(枯死木清理、松褐天牛飞机防治)、禁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等。

其他林业和草原项目属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用于全县油茶产业等。

林区公路建设项目属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用于齐眉界和仙门国有林场片区公路,11条路线全长39.463公里路面硬化、挡土墙、圆管涵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做好我县公益林面积2230248亩管护,94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工资发放,天然商品林面积2541695亩的管护,造林面积6000亩,凤凰山森林公园设施设备维护、寺庙维护、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做好松材线虫的防治(枯死木清理、松褐天牛飞机防治)、油茶低改面积0.6万亩,油茶科技推广油茶种源库基地实施面积0.04亩、齐眉界和仙门林场片区公路11条路线全长39.463公里硬化、挡土墙、圆管涵等。

阶段性目标:按各项目时间接点完成阶段性目标。

2、预期主要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经济效益:林业项目实施后,促使我县林农调整产业结构,提高林业生产积极性,解决我县长期以来林业产业结构单一的被动局面,林农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和环境优势从事林森林旅游、林下种植、养殖业,积极开展生态养鸡、生态放牧、林下种植药材等,林农实现资源共享,促进林区经济协调发展,同时通过项目实施增加农村就业人口和解决剩余劳动力,安排生态护林员1270人,增加林农收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效地提高林区购买力,增加财政税收,拉动经济发展,林区社会得到稳定,促进农村居民脱贫致富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很好地诠释了习近平总书记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治国理念。

社会效益:林业项目实施后,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资金等项目都具有惠民性质,是国家政策红利反哺农民的体现,老百姓得到实惠,激发了他们参与保护生态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促进了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同时,随着森林植被的增加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必将更好地推动林业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进一步促进社会繁荣和可持续发展。

生态效益:林业项目实施后,沅陵县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的保护,林分结构不断改善,林分质量不断提高,森林蓄积量不断增加;森林的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降低噪音、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等功能得以大幅提升;对提高林业碳汇功能、减少水土流失、改善人民生存环境等发挥其显著作用。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我局领导非常重视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根据文件精神及时召开了相关业务股室长及业务人员会议,前期资料准备充分,相关业务股室分工明确,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分析评价客观公正。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3135.97 万元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按项目实施和验收合格情况我局拨付项目资金3135.97 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22号)、《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1〕39号)文件精神、《沅陵县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跟踪考核暂行办法》和《沅陵县林业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我局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组织申报、公示、下达、作业设计、实施、验收、兑付前公示公开。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各项目严格按照项目规定执行,达到公开招投标的项目全部实行招标投标制、没有达到公开招投标的项目,按政策要求进行政府采购。严格按照“四制”要求(实施单位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终身负责。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法人,负责合同管理、资金管理、进度控制等日常工作。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会同财政、发改共同验收合格后,再由施工单位做出结算由建设单位审核后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出结论,再送审计审核。凭审计结论与工程施工单位结算。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项目全年执行数控制在全年预算数内。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科学规划,精心施工,强化责任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及验收,在确保各项工程质量的同时,如期完成各项目计划实施。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各项目按其要求的时间接点进行实施。如期完成各项目实施计划。

(2)项目完成质量

各项目完成后经相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各项目预期目标全部完成。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各项目实施能增加林农收入、增强全民保护生态意识,促进林业及旅游业的发展,推动林业第二、三产业的发展,改善人民生存环境,进一步促进社会繁荣和可持续发展。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果(附相关评分表)

我局2021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 98分。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督促资金使用单位用好管好财政资金,自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相应的整改,提高绩效评价结果的实效。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政策宣传到位:我县每年对林业管理、执法和护林人员,开展大规模的学习培训。重点加强专项资金项目工程建设、档案管理、资金使用等知识进行学习。组织乡(镇)以广播、电视、标语、宣传碑(牌)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提高林农关心和支持林业建设的积极性,自觉支持国家生态建设,自觉维护生态安全。引导广大群众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项目工程建设和监督管理。

2、领导重视,措施得力:项目任务下达后,我县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单位具体抓,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得力、责任到人。

3、科学规划,精心施工:根据专项资金各项目作业设计及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及立地因子,科学规划,及时落实,统一标准、统一施工、统一管护,保障工程项目成效。

4、强化责任管理:一是严格执行项目申报程序,专项资金各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作业设计和实施方案都经相关部门批复,从程序和依据上保证了项目的实施。二是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和项目工程专人负责制。对项目工程所需设备、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实行政府采购和招标制度,降低了造价,保证了质量。目前我县专项资金项目的林业生产性工程建设,主要依靠我局现有的技术力量,安排专人负责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及验收,在确保各项工程质量的同时,如期完成了各项目计划实施。三是基本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项目工程实行责任终身负责制、质量跟踪负责制、绝对指标项目责任人负责制度,动态指标相关人员跟踪负责,保证了工程质量,经省、市验收,各项目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四是强化监督。对各项目实行定期跟踪检查,加强质量监督,对各项目按时间节点检查进度和质量,对达不到标准的及时整改到位,确保项目质量达到设计标准。

5、资金使用管理: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专管的管理模式,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串用现象。

6、会计核算:按照财政统一规定,各项目工程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并按照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单独核算的原则分类别设置项目资金科目,同时严格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科目设置和会计核算。

7、资金拨付:为了确保专项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按照财政资金支出和林业重点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对项目资金发放程序进行了规范,对林业项目工程中凡应发放给林农个人部分的补助资金,一律实行县财政“一卡通”方式发放,对各项目资金发放明细表进行张榜公示。

8、由于林地流转程序复杂,要求高、难度大,流转过程中矛盾纠纷多,对开发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开发大户集中连片开发林业项目基地的积极性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9、公益林补偿标准偏低问题。虽然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已提高到15.5元/亩, 但公益林区林农普遍反映补偿标准仍然偏低。主要是公益林实行禁(限)伐,导致公益林区林农经济收入锐减,经济困难问题非常突出,林农生活受到很大影响,相当部分林农要求将公益林调整为商品林。为此,建议进一步提高补偿标准,每年每亩补偿提高到25-30元左右,逐年增加公益林区林农收入,使公益林林权所有者或经营者真心实意地积极支持国家生态建设。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后续工作计划:加强森林资源修复与管理,对所有项目所属地实行三年跟踪管理,对中央、省重大项目实行专人管理,保证项目发挥最大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附件:1、沅陵县林业局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考核指标表

2、专项督查项目资金绩效考核受众自评表

    附件5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附件6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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