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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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2019年4月,沅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挂牌成立,为县政府组成机构,正科级单位,设党组书记、局长1名,党组成员、副局长2名。全局内设办公室(加挂财务股牌子)、拥军优抚股、移交安置股、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就业创业和军休管理股共5个股室。下辖二级机构3个,分别为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县光荣院(军休所)和县湘西剿匪烈士纪念园事务所(烈士陵园事务所)。全局共有编制24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18名。截至2021年12月,实到位干部职工19人。

2、项目的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央省市相关文件及地方实际制定的措施办法。

3、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上级专项:1)退役安置补助(含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军休人员生活补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等相关退役安置工作);2)优抚对象抚恤补助;3)优抚对象医疗保障;4)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特殊困难援助、企业军转干解困补助。

本级配置:1)走访慰问;2)现役军人优待金;3)退役军人一次性补偿;4)8384参战退役军人生活补助

上述项目对应的对象均为县符合政策的退役军人,项目的实施是为了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优抚安置等工作政策法规;做好全县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军队干部、复员军人、军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和军烈属的服务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就业教育培训,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工作。做好拥军优属、优抚及烈士褒扬工作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总目标:(1)做好退役士兵、复员干部的移交、安置工作:;(2)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的待遇发放工作;(3)做好拥军优属工作;(4)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做好技能培训等工作;(5)做好特殊困难优抚对象的救助工作;(6)完成退役军人其他工作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阶段性目标:按时间节点完成相关目标

2、预期主要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生态效益: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没有带来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社会效益:确保符合政策的退役军人都能合法享受到自己的权益。

经济效益:在拨付资金范围内合理合法开展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根据客观事实,进行项目的自评分析。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1年度决算收入总计4769.98万元;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694.09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939.9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418.36万元。资金由财政拨款至我单位账户。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21年项目支出的决算数为5418.36万元。

(1)国防(类)支出28万元。主要为大学生征兵奖励。

(2)抚恤类支出4316.99万元。其中抚恤一卡通(退双、复双、三属、烈士子女、参战、参试、残疾军人、农村籍60周岁及以上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死亡抚恤、其他优抚支出4316.99万元;

(3)退役安置(类)支出808.19万元。其中包含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及退役安置相关的工作。

(4)社会福利(类)支出10万元。主要是光荣院老人生活补助。

(5)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类)支出158.78万元。其中拥军优属支出114.45万元。

(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6.46万元。

(7)卫生健康(类)支出79.94万元。着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困难,完善优抚医疗保障办法和医疗救助政策,其中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门诊费用1505人12.84万元,返还农合款1505人42.14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要求,建立了资金收支管理办法。本单位收入全部纳入财务核算,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的一切款项,都及时开具财务票据、收取款项、登记入账,不得截留、隐瞒、挪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本单位的专项或者特定工作任务,时间紧、要求高,专项支出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及时支付。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项目的开展,依据政策,根据实际。确保符合政策的退役军人都能合法享受到自己的权益。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项目支出5418.36万元,且项目开展均为民生项目。依照政策,根据实际合理规划了项目的开支。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本年项目均已按要求完成。

(2)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完成度让公众满意,增强了退役军人幸福感。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项目目标均已完成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全年累计办理信访事项18件次,同比降低了35.7%,接待各类优抚对象1317人次,化解信访积案、重复访5起,9人,全部签订息访承诺书,没有出现再次上访现象。对县社会稳定,促进县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分97分。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发挥思想政治引领作用。坚持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努力做好退役军人工作注入正能量、营造好氛围。一是推进退役军人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广大退役军人始终离军不离党、退役不褪色,建功新时代。二是持续开展优秀退役军人典型宣传工作,把榜样的力量转化为广大退役军人投身国家建设发展的实际行动。

2、加强业务培训,增强综合业务能力。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市县举办的有关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设、权益保障业务、优抚安置、公文办理、财务制度、优抚资金管理使用、网络舆情处置、保密工作等方面工作培训,提升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业务能力水平。

3、加大维护合法权益力度,推动政策落地落实落细。继续开展好信访接待办理工作,适时启动核查督办,推动退役军人事务重点事项依法依规及时解决,推动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及时有效落实,更好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资金拨付存在不及时,故导致资金使用占用其他资金指标的情况。

2、人员经费不足。由于工作逐渐走向正规项目开展多经费开支大,人员经费多有不足。

3、专项经费配备不齐,例如:(1)退役军人群体人数较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维稳难度较大,不可控因素较多,但无专项经费。(2)乡镇及村部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在即,但无专项经费。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上级专项“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指标下拨时间2021.12.20日且截止到2021年12月底,项目审计未完成,故未进行项目自评。

附件5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附件6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