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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yuanlingxianzhongguorenminguojiapingtaixiaochengxu dzm🐟ode.com fabiaoshijian:2023-06-26 09:30

沅陵县楸树局202半年度部门乃至每一位员工总体拨出效绩自评上报

根据县财政局沅财绩函〔2022〕109号《沅陵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整体支出分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两部分,基本支出的评价重点是厉行节约保运转,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专项支出的评价重点是规范管理促发展,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相关业务股室全面综合评价,我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 98分。现将具体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沅陵县林业局为正科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情况:编制数230人,在职 176人,退休119 人。

2、局机关内设办公室、造林绿化股、森林资源管理股、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管理股(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规划财务股、人事教育股7个股室。

3、按《森林法》赋予的主要职能是:①、研究制定全县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政策、法规,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依法监督检查;指导全县林业经济体制改革。②、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林业资金(基金)筹集和管理;监管全县林业资金的使用。③、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负责全县退耕还林还草、防治沙漠化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指导林木良种的培育、审定、检疫、检验工作。④、组织、指导对全县森林资源(含用材林、防护林、经济林、薪炭林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县政府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应由县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负责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指导全县林地调查、定级、评估工作。⑤、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对《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指导全县森林公安业务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重大案件;打击违犯《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承担全县猎枪弹具的管理工作。⑥、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及提出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发布;在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县湿地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濒危物种及其产品出口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救护、繁殖、驯养工作。⑦、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国有林业资产;审批重点林业建设项目。⑧、组织、指导全县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⑨、组织指导全县林业科技、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指导全县林业队伍。10、负责全县林业外资工作,组织全县林业行业开放带动战略工作。11、指导和宏观管理全县木材生产、木浆造纸、木竹及林果产品加工、森林旅游、林产化工、林木机械、木本药材等林业产品。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2021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1)以“生态保护”为根本,厚植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

①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积极开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对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严格按规定整改销号;②切实加强林地林木资源保护,常态化开展森林督查工作;③切实加强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管理。深入开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④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建立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

(2)以“生态修复”为关键,打造优美和谐的生态环境

①积极推进创森工作;②着力建设生态廊道,启动《沅陵县生态廊道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落实在G56杭瑞高速两旁麻溪铺镇、凉水井镇、筲箕湾镇、沅陵镇范围内的2000亩生态廊道示范点建设;③大力实施扩绿提质工程,组织开展“三下乡”活动,完成长江防护林工程建设人工造林1000亩,中央财政造林补贴10000亩,封山育林30000亩,4000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

(3)以“生态惠民”为落脚点,培育优良绿色的生态产品

① 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对借母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五强溪国家湿地公园、沅陵国家森林公园、万羊山省级森林公园加大建设力度,着力培育齐眉界森林小镇森林康养新业态,科学制定油茶产业发展规划;②积极发展中药材产业,助力农民增产增收;③积极开展林业碳汇开发和保护修复项目。

(4)以“生态治理”为着力点,完善优质高效的保障制度,全面推行林长制。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21年度整体支出671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4.92万元、项目支出3135.97万元、结转下年687.76万元。涉及森林培育、森林资源管理、林业监督与执法、森林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野生动植物防治与病虫害监测等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我局的财务管理,始终认真执行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制度,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严格执行财政财纪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支付等有关规范执行,林业财务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度决算基本支出2894.9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69.3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00.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2.06万元,其他支出3.32万元。基本支出中,“三公经费”支出14.88万元,其中日常公务接待费9.44万元,公务车辆运行5.44万元,出国出境为0万元。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21年度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共3135.97万元,其中森林生态效益468.4万元、森林资源培育171.42万元、森林资源管理413.87万元、其他生态保护1054.5万元、自然保护区等管理225万元、动植物保护18.6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595.18万元、林区公路建设189万元。

2、专项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按项目实施和验收合格情已拨付涉林补助专项资金共3135.97 万元,项目资金全部到位。

(2)、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拨付专项资金3135.97 万元。

2021年度专项支出资金共3135.97万元,其中:其中森林生态效益468.4万元、森林资源培育171.42万元、森林资源管理413.87万元、其他生态保护1054.5万元、自然保护区等管理225万元、动植物保护18.6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595.18万元、林区公路建设189万元。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1资金使用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中央转移支付林业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及资金使用效益,使各林业专项资金真正做到专款专用、管理规范、运行安全,确保林业重点工程顺利实施。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专管的管理模式,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串用现象。

2会计核算:按照财政统一规定,各项目工程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并按照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单独核算的原则分类别设置项目资金科目,同时严格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科目设置和会计核算。

3资金拨付:为了确保中央转移支付林业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按照财政资金支出和林业重点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对项目资金发放程序进行了规范,对林业项目工程中凡应发放给林农个人部分的补助资金,一律实行县财政“一卡通”方式发放,对各项目资金发放明细表进行张榜公示。

4强化组织领导:为抓好我县林业项目建设,我县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林业的县领导任副组长,县纪监委、发改局、财政局、林业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林业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林业局),由林业局抽调精干人员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召开有关会议,协调各方关系,组织工程施工、工程检查验收和专项资金稽查、审计等。强化组织保障,有效提高了林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5强化责任管理:一是严格执行项目申报程序,中央转移支付林业项目工程各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作业设计和实施方案都经相关部门批复,从程序和依据上保证了项目的实施。二是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和项目工程专人负责制。对项目工程所需设备、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实行政府采购和招标制度,降低了造价,保证了质量。目前我县林业项目的林业生产性工程建设,主要依靠我局现有的技术力量,安排专人负责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及验收,在确保各项工程质量的同时,如期完成了各项目计划实施。三是基本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项目工程实行责任终身负责制、质量跟踪负责制、绝对指标项目责任人负责制度,动态指标相关人员跟踪负责,保证了工程质量,经省、市验收,各项目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四是强化监督。对各项目实行定期跟踪检查,加强质量监督,对各项目按时间节点检查进度和质量,对达不到标准的及时整改到位,确保项目质量达到设计标准。

6强化学习宣传:我县对林业管理、执法和护林人员,开展了大规模的学习培训。重点加强中央对地方林业专项转移支付林业项目工程建设、档案管理、资金使用等知识进行学习。通过广播电视、宣传车船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引导广大群众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林业项目工程建设和监督管理。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林业建设专项严格按照项目规定执行,达到公开招投标的项目全部实行招标投标制、没有达到公开招投标的项目,按政策要求进行政府采购。严格按照“四制”要求(实施单位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终身负责。项目法人,负责合同管理、资金管理、进度控制等日常工作。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会同财政、发改共同验收合格后,再由施工单位做出结算由建设单位审核后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出结论,再送审计审核。凭审计结论与工程施工单位结算。

林业涉林专项补助资金严格按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22号)、《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1〕39号)文件精神规定作业设计、实施、验收、兑付前公示公开。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项专管的管理模式,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串用现象。

强化组织领导:为抓好我县林业项目建设,我县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林业的县领导任副组长,县纪监委、发改局、财政局、林业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林业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林业局),由林业局抽调精干人员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召开有关会议,协调各方关系,组织工程施工、工程检查验收和专项资金稽查、审计等。强化组织保障,有效提高了林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强化责任管理:一是严格执行项目申报程序,中央转移支付林业项目工程各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作业设计和实施方案都经相关部门批复,从程序和依据上保证了项目的实施。二是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和项目工程专人负责制。对项目工程所需设备、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实行政府采购和招标制度,降低了造价,保证了质量。目前我县林业项目的林业生产性工程建设,主要依靠我局现有的技术力量,安排专人负责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及验收,在确保各项工程质量的同时,如期完成了各项目计划实施。三是基本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项目工程实行责任终身负责制、质量跟踪负责制、绝对指标项目责任人负责制度,动态指标相关人员跟踪负责,保证了工程质量,经省、市验收,各项目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四是强化监督。对各项目实行定期跟踪检查,加强质量监督,对各项目按时间节点检查进度和质量,对达不到标准的及时整改到位,确保项目质量达到设计标准。

强化学习宣传:我县对林业管理、执法和护林人员,开展了大规模的学习培训。对林业项目工程建设、档案管理、资金使用等知识进行学习。通过广播电视、宣传车船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引导广大群众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林业项目工程建设和监督管理。

四、资产管理情况

2021年底,我局固定资产392.22万元,主要是林业局机关和部分检查站办公用房、局机关办公设备。严格按照县国有资产管理局管理办法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入账、配置和核销制度进行管理。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过去一年,在县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得到了省、市、县充分肯定。按照《2021年全县林业建设目标管理考核任务》,已完成全县23个乡镇及2个林场造林面积10000亩,封山育林18000亩;完成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2674株、松材线虫防治面积2600亩、松褐天牛飞防面积12000亩;完成油茶种源库基地实施面积400亩、油茶低改6000亩;森林抚育面积121132亩(其中疫木伐除抚育2600亩、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纳入森林抚育面积118532亩);完成全县省级廊道(三边)绿化面积3000亩;完成森林生态公益林管护面积2230248亩;完成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2541695亩;完成森林防火,林政资源管理,森林督查,林业执法与监督等工作。森林覆盖率达到75.66%。

1、经济效益:林业项目实施后,促使我县林农调整产业结构,提高林业生产积极性,解决我县长期以来林业产业结构单一的被动局面,林农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和环境优势从事林森林旅游、林下种植、养殖业,积极开展生态养鸡、生态放牧、林下种植药材等,林农实现资源共享,促进林区经济协调发展,同时通过项目实施增加农村就业人口和解决剩余劳动力,安排生态护林员1270人,增加林农收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效地提高林区购买力,增加财政税收,拉动经济发展,林区社会得到稳定,促进农村居民脱贫致富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很好地诠释了习近平总书记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治国理念。

2、社会效益:林业项目实施后,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资金等项目都具有惠民性质,是国家政策红利反哺农民的体现,老百姓得到实惠,激发了他们参与保护生态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促进了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同时,随着森林植被的增加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必将更好地推动林业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进一步促进社会繁荣和可持续发展。

3、生态效益:林业项目实施后,沅陵县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的保护,林分结构不断改善,林分质量不断提高,森林蓄积量不断增加;森林的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降低噪音、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等功能得以大幅提升;对提高林业碳汇功能、减少水土流失、改善人民生存环境等发挥其显著作用。

4、可持续影响:通过林业项目实施后,有效地改善了项目区的自然条件,增加了森林覆盖率,优化了树种结构,提高了林分质量,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改良土壤、固碳制氧、净化、美化空气、生物多样性保护、景观游憩、储存能量等森林生态功能效益逐年增加,充分发挥其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作用,对开发生态休闲旅游、秀美村庄、乡村振兴等多样化提供了有利条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用经费、专项工作经费缺口大,财政预算严重不足。但工作任务仍然繁重,不仅承担着全县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的重任,近年,还承担着“生态立县”“三边绿化”、“裸露山地治理”、“创森”、“林长制”、“有害生物防治”等多项工作任务,专项资金保障压力大,而财政每年预算只按人头12000元安排行政日常公用经费,专项业务费及各项目标考核奖没有纳入预算,大部分由我局自行承担,资金没有保障,不利于全县林业各项工作的推进与开展。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我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逐步取消和降标,严重影响非税收入返还弥补我局公用经费不足。

1、2014年财政部财税〔2014〕101号免征收国内森林植物检疫费、林权证工本费、林权勘测费。

2、2016年湘发改价服〔2016〕144号降标30%的森林资源调查、林业技术鉴定、造林规划设计及验收。

3、2016年财政部财税〔2016〕11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将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因此,我局正常的行政运转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全县林业管理的各项专项工作更是缺乏经费保障,无法推进。

我们建议:增加财政预算拨款。一是提高人员公用经费预算,二是增加林业专项工作经费的预算。

附件:1、沅陵县林业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基础数

据表

2、沅陵县林业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表附件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附件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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