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沅陵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yuanlingxianrengenxiangguanbumendamenwangzhanjbojingboguanwang dzmode.com zhengshifabushiqi🐼:2025-01-19 1𒅌6:40

沅发改审〔2024〕4号


沅陵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报来的《沅陵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背景:为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结合地灾点实际情况和群众的需求,对部分地灾隐患点采取避险搬迁的方式,提高防灾抗灾能力,因此同意实施沅陵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

二、项目名称:沅陵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

三、项目编码:2311-431223-04-05-181555。

四、建设单位:沅陵县自然资源局。

五、项目建设地点:北溶乡、大合坪乡、清浪乡、筲箕湾镇、深溪口便民服务中心、肖家桥乡、凉水井镇等。

六、项目建设期限:13个月(自开工之日起)。

七、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次拟避险搬迁1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的43户123人,完成旧房拆除,异地安置安全住所。

八、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为387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和县本级财政资金。

九、批复依据:沅陵县人民政府出具了该项目政府常务会议决议书;沅陵县自然资源局出具了该项目用地审查意见;沅陵县自然资源局出具了该项目审查意见;沅陵县财政局出具了该项目资金来源审核意见。

十、节能:原则同意相关节能措施,下阶段要按照有关要求,强化节能方案设计。

十一、安全:项目单位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安全实施。

十二、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十三、该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审计厅《关于严格加强“景观亮化工程”类项目决策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20〕573号)执行。

十四、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两年内已开工建设的无需申请延期,批复文件继续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十五、请坚持原则决定《沅陵县县本级政府机构融资好项目批复及概

算管理暂行办法》(沅政办发〔2018〕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

特此批复。


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