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人民政府关于S318沅陵县沅陵镇至乌宿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yuanlingxianlaobaixingxianzhengfudipingqipingtaiwangzhan dzmode.com ꩵ fenxiangyongshi:2🤪025-06-11 16:28

沅陵县人民政府

管于S318沅陵县沅陵镇至乌宿道路工作搭建好项目征收国有土地国有土地预通知


沅征收土地预〔2024〕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沅陵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S318沅陵县沅陵镇至乌宿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S318沅陵县沅陵镇至乌宿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建设需要用地,规划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具体建设内容为S318沅陵镇至乌宿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符合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沅陵镇桃花岭社区、落仙处村,二酉苗族乡洪树坪村范围内,总面积14.0591公顷。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实际征收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村(居)委会、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沅陵县人民政府将于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25日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沅陵县人民政府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沅陵县自然资源局反馈。(联系人:蒋智勇;电话:13789267610)

特此公告。


沅陵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1日